哈萨克斯坦为无抵押贷款引入14天冷静期
自2026年10月12日起,哈萨克斯坦将实施新规,允许借款人在签署合同后的14天内取消无抵押贷款。银行不得为此类取消收取罚款,但借款人需支付使用资金的天数费用。相关自愿保险也适用类似权利,未使用的保费将获退还。贷款机构必须提前告知客户此项权利。
标题和摘要由 daryo 编写。完整报道版权归 LS 所有。
自2026年10月12日起,哈萨克斯坦将实施新规,允许借款人在签署合同后的14天内取消无抵押贷款。银行不得为此类取消收取罚款,但借款人需支付使用资金的天数费用。相关自愿保险也适用类似权利,未使用的保费将获退还。贷款机构必须提前告知客户此项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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