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萨克斯坦将失业救济金最长支付期限减半
自2027年1月1日起,哈萨克斯坦将失业救济金的最长支付期限从六个月缩短至三个月。付款期限将取决于在强制社会保险系统中的参与年限,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的七倍的45%。
标题和摘要由 daryo 编写。完整报道版权归 Kursiv 所有。
自2027年1月1日起,哈萨克斯坦将失业救济金的最长支付期限从六个月缩短至三个月。付款期限将取决于在强制社会保险系统中的参与年限,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的七倍的4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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