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萨克斯坦为无抵押贷款引入14天冷静期
自10月12日起,哈萨克斯坦公民可在14天内无罚款地撤销无抵押贷款。此规定由金融市场监管与发展局引入。借款人仍需支付使用资金期间的利息。如果购买了额外保险,也可以取消,未使用的保费将在扣除银行的实际费用后退还。
标题和摘要由 daryo 编写。完整报道版权归 Stan.kz 所有。
自10月12日起,哈萨克斯坦公民可在14天内无罚款地撤销无抵押贷款。此规定由金融市场监管与发展局引入。借款人仍需支付使用资金期间的利息。如果购买了额外保险,也可以取消,未使用的保费将在扣除银行的实际费用后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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